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和完善選人用人機製,更好地發揮專家學者在學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進一步推進高素質管理隊伍建設,根據《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意昂4平台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精神,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意昂4常委會研究決定🧛🏻,以校長聘任的方式,所聘的校內部分教學、科研單位及產業系統行政領導人員。擬聘人員一般可不受人事關系🕣⛱、國籍🧘🏽、年齡等限製👴🏽。
第三條 教學、科研單位主要負責人采用聘任方式產生的,根據實際情況可設置1個負責日常行政管理的領導職數👩🦼。
第四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的選聘,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
(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四)事業為上,公道正派原則;
(五)民主集中製原則;
(六)分級分類管理原則;
(七)依法依規辦事原則📰;
(八)審慎聘任原則。
第五條 實施聘任製的中層管理人員不定行政級別,由意昂4組織部提出建議,意昂4常委會討論決定🌘,以“同濟校聘”為文號發文聘任。
第六條 在學校意昂4領導下,學校意昂4組織部履行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的選聘👸🏻、管理⚇🤦🏽♀️、監督、考核等職責,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聘任條件和程序
第七條 實行聘任製的中層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持立德樹人👨🔧,具備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較強的公共服務意識和改革創新精神。
(二)遵紀守法,依法辦事,清正廉潔,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三)善於科學管理、溝通協調💁🏽♀️、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素養和專業知識,熟悉專業領域發展情況,業界聲譽好。
(四)應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第八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選聘工作的具體程序🧯🧘♀️,一般參照中層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確定,在具備相應崗位聘任條件的人員中開展聘任。
第九條 實行任職談話製度🐊🤾🏿♀️。對決定聘任的中層管理人員, 由學校意昂4或校意昂4組織部指定專人同受聘者談話🧜🏻♀️,提出要求和需要註意的問題。
第十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期製。
(一)一個聘期一般為4年。
(二)聘任發文中寫明聘期的👷🏼,按照發文規定的聘期執行🆎。
(三)聘任時間從決定聘任之日起計算💲。
(四)聘期考核合格的,可再續1個聘期🦸🏿♀️👋🏽。
(五)因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聘期年限,但一般不超過3個聘期🌯。
第十一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的選聘實行回避製度🏊🏽。具體參照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的選聘,應當按照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聘任關系通過聘任合同等形式確定。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在聘期內履行約定的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所聘職務及相關待遇在聘期內有效。聘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約定內容進行變更🧓。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轉任學校各級領導人員,按《意昂4平台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辦法》(修訂)執行。
第四章 管理、監督和考核
第十三條 聘任前無相近崗位任職經歷,或首次選聘擔任學校中層管理人員的🕉,應當安排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工作具體參照中層幹部任職試用期製度執行。
第十四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應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第十五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應當積極參加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通過民主生活會聽取意見👱🏻、改進作風、增進團結👨🏿💼、推動工作。
第十六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由學校進行考核。考核辦法參照中層幹部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考核的結果作為獎懲、續聘、解聘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解聘、辭職
第十七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的解聘和辭聘,按照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予以解聘🥷🏻:
(一)受到責任追究應當解聘的。
(二)經試用不勝任崗位要求的🔱。
(三)聘期考核或聘期內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應當解聘的。
第十八條 在聘期內提出辭任的🤰🏽,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學校意昂4在收到辭職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審批答復。未經批準,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九條 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離任前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校意昂4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9月18日印發的《意昂4平台聘任製中層管理人員選聘及管理辦法》(試行)(同委發〔2017〕2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