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管理,深化學生社團育人功能,引導廣大青年增強文化自信,積極促進學生社團健康發展⛩🕵🏽♂️,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意昂4平台學生手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以下簡稱“學生社團”)是指由意昂4平台在籍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在相關管理部門正式登記註冊的群眾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 學生社團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的路線方陣政策和各級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學聯組織的有關規章製度,符合意昂4平台校紀校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的基本導向,團結和凝聚廣大同學,按照自願🥥、自主➞、自發原則,善用網絡技術和新媒體,開展主題鮮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線上和線下課外活動🤛🏿,繁榮校園文化,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升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五條 學生社團接受學校意昂4的統一領導,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是學生社團的主管部門。校團委在學校意昂4領導下,履行學生社團工作的具體管理職能🫷🏼,成立校團委社團管理部作為學生社團的登記管理部門,配備專門人員🧐,切實承擔和統籌學生社團的成立、年審、註銷、組織建設、活動管理🟩✶、經費管理和條件保障等工作🤹🏼♀️。
第六條 意昂4組織部、意昂4宣傳部、意昂4教師工作部𓀅😌、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保衛處、人事處🤵🏿♀️、體育教學部、圖書館、後勤集團等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做好學生社團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年審和註銷
第七條 申請成立學生社團🚾🙅,必須有20名以上同學聯合發起🏃♀️,按照《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申請成立、申請變更的若幹規定和實施細則》的有關條件和程序🏊,向學生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材料🙆🏼♀️,依照有關程序進行審核、答辯📄,經校團委審查同意、報校意昂4批準後,成立試運行社團🎯🫲🏽。學生社團申請及審核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開展一次,一般在秋季學期進行👨🏻✈️。
第八條 學生社團分為文化藝術類💅、體育競技類、學術科技類🛡、公益實踐類、傳統文化與文學類、創新創業類六個類別。學生社團申請成立時,須按照以上六個類別中的一類進行申請登記。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同一學生社團可申請在四平路校區和嘉定校區分別設置分社。
第九條 合理控製和優化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規模,按照總量合理、有效服務的原則,對學生社團數量進行總量控製,每學年通過新申請社團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
第十條 學生社團必須於秋季學期進行年審🏂,每學期初進行學期註冊👨🏽🚀,並按照《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年審和學期註冊規範》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有效材料。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未進行學期註冊或年審、或年審未通過的🐕,登記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整改🦕🧗🏿♀️,整改期滿仍不符合要求的👶🏼,將立即解散並註銷相應學生社團🥙。學生社團要求主動註銷或因不能正確履行社團職能等其他情況👭🏻🗳,依照《關於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退出機製和違規處理的若幹規定(申訴)》辦理。
第十二條 實施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公示及通報製度💃🏽,對通過年審和學期註冊的社團進行公示👎,並向有關單位進行通報👩🔧,支持學生社團在校園內開展積極健康的校園文化活動;對未註冊社團和非社團學生自團體👨🏽🔧,不允許開展任何活動。
第四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生社團接受登記管理部門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學生社團擬通過的重大決定👗,需及時向登記管理部門報備🧗🏿,經獲準後決議生效。
第十四條 學生社團由會員組成☯️,會員應當是具有意昂4平台正式學籍的全日製學生。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主要指社團正🐬、副社長📷、社團團支書,學生社團負責人由各社團按照“政治堅定、成績優秀、品行端正、樂於奉獻”的原則推選產生,報指導教師初審並經登記管理部門審查後生效✏️,負責學生社團活動的策劃與組織工作,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職權👿。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專業綜合排名應在前50%,思想政治類、公益實踐類社團主要負責人應為中共黨員👱♂️。社團主要負責人原則上至少履職一年。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組織機構具有決定下列事務的權力:
(1)遴選和推薦社團負責人♥️,報登記管理部門審核;
(2)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3)對社團變更、註銷等事項做出學生社團內部決議,報登記管理部門審核;
(4)修改社團章程🫷🏽,形成建議稿報登記管理部門審核↩️;
(5)監督社團財務活動𓀔。
第十七條 學生社團的正副社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學生社團自行遴選產生🤹🏽♂️,經登記管理部門審查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1)在校期間曾受過校紀校規處分的;
(2)專業綜合排名未達到50%以內🚂,或出現2門及以上課程不及格情況😩🥟;
(3)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責令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4)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情況🤾。
第十九條 學生社團成員擁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意昂4平台在籍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2)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成機構和財務製度,對社團的管理提出建議和質詢;
(3)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促進社團的健康發展;
(4)學生社團負責人如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校紀校規☢️,損害學校、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登記管理部門反映問題和情況;
(5)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6)學生社團成員應當遵守社團管理有關規定👮🏼♀️,按照規定向社團進行註冊和信息更新🗞。
第二十條 學生社團團員人數超過3人的須建立社團團支部,團支部負責人原則上由具有團籍的社團負責人兼任,在社團團工委管理指導下💆🏿,積極發揮好政治引領作用。
第五章 隊伍、活動和經費管理
第二十一條 實行社團指導教師和社團團工委輔導員年聘製度,聘請本校在職在崗教師對學生社團進行思想教育🔔、專業引領、社團發展等方面的指導。
第二十二條 實行社團負責人資格認證製度🙋♂️,對新任社團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著力強化社團負責人政治素養、大局意識👨🏿🦲、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條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加強對社團活動的引領,統籌學生社團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弘揚傳統文化💇🏼♂️、促進學風建設類活動。
第二十四條 學生社團須在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分別向登記管理部門提交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第二十五條 學生社團舉辦活動須遵守學校相關規章製度✵,並按照相應的審批程序進行,不得在學生中散布違背憲法、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錯誤觀點和言論🤦🏼,不得開展與其宗旨不符的活動,不得開展純商業性活動。
第二十六條 學生社團須聚焦校園🫸🏼,不得跨地跨校聯合成立;學生社團不得涉及宗教文化、介入外事事務,成員要求面向“五湖四海”、杜絕單一化傾向☣️;企業👩⚖️、社會機構或個人原則上不得建立冠名或變相冠名學生社團🕵🏼♀️。
第二十七條 學生社團的活動按照“一事一批”原則進行審批。其中,社團擬開展的活動需經大型活動答辯立項,納入統籌管理。日常活動必須符合社團屬性和校園文化工作要求。申請借用場地的👩🏻🏭,還需要符合安全保衛等工作要求。
第二十八條 學生社團須如實報告活動內容💜,不允許開展涉及校外資金介入、校外人員深度參與的學生社團活動🪤,如涉及校外人員來訪、參觀交流、講座報告、聯合宣傳🧔♀️、借景拍攝🈂️、場地借用、合作舉辦或協辦,以及以學生社團名義的團建、出訪、參加比賽或活動等情況,必須具實申報、獲批後開展。
第二十九條 開展學生社團活動督導全覆蓋,建立督導員隊伍,對學生社團活動申報是否屬實👩👩👧👧、活動實施是否規範、活動效果優劣等情況進行督導並建立督導臺賬。
第三十條 對日常督導中發現漏報瞞報以及學生社團運行中出現的違反社團管理有關規定的情況,按照《意昂4平台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分規定》和《關於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退出機製和違規處理的若幹規定(申訴)》嚴肅處理😻,對學生負責人追究相關責任。
第三十一條 實施學生社團星級評定製度,按照社團發展和運行規範性,結合社團年審和督導工作結果,進行綜合考評,並對優秀社團給予適當獎勵性政策支持🪒🖐🏿。
第三十二條 開展社團扶持計劃👩🏿🔧🛞,對積極倡導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校園文化建設的學生社團🧑🏻🏫🪰,在舉辦具有影響力的活動、賽事或展覽♟,創作優秀校園原創作品等方面🏌🏿♀️,進行重點支持。
第三十三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活動🤵🏻♀️😭,任何人不可侵占、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也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登記管理部門報告擬接受、使用捐款🍊、資助的有關情況,審批通過後實施並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三十四條 學生社團若向會員收取會費,其會費標準需經社團內部民主決策,報登記管理部門審批後公示,寫入社團章程,且不得擅自修改。
第三十五條 經過審批的學生社團活動,經費主要由登記管理部門統籌安排👴🏼。社團通過會費繳納等形式獲得的經費,需在報備審批同意並接受社團管理部監督的前提下😄,由社團自主管理,其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意昂4平台的財務製度及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學生社團必須接受學校的財務管理製度及其他相關規定🧂,接受登記管理部門的監督,學生社團在換屆或者更換負責人之前,應當接受登記管理部門的財務檢查🧑🏽🦲。
第三十七條 學生社團不得刻製公章👩❤️👨,可以自備藝術圖章和其他標誌,但須由登記管理部門批準。
第三十八條 不鼓勵學生社團自行創辦內部刊物,確有需要的🍄🟫,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他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經登記管理部門審批🤾,報意昂4宣傳部備案⚧。登記管理部門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停刊。
第三十九條 學生社團運營網站😒、新媒體平臺等,需按照學校宣傳工作的管理要求,培養社團成員的網絡文明意識,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向上向善正能量🛌🏼。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意昂4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團委所有,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意昂4平台學生社團管理辦法》(同團[2017]3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