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4平台黨支部工作質量標準(試行)
(同委發〔2017〕21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鞏固擴大管黨治黨成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以及《中共意昂4平台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黨支部建設若幹規定》等文件,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標準。
第二條 聚焦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黨風廉潔建設等方面👨🏼💻,以落實工作質量標準推動質量建黨,促進黨支部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
第二章 思想建設
第三條 加強理論武裝🙇♂️。按照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的要求🚲,做到經常性教育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線上與線下教育相結合,認真完成黨內集中教育規定動作,創新自選動作🪪,結合實際將學習教育落細落小落實。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時傳達學習中央及上級意昂4重要文件精神🌤,原則上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黨員集體理論學習;保證大部分黨員發言交流👩🏿,聯系個人思想工作生活實際開展討論交流,找準差距,提高認識🥸,做到真學真懂真信📖。學習、研討有記錄。
第四條 加強黨性教育。強化“四個自信”,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學習教育🥛。黨支部書記應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黨性與國情教育學習培訓、支部書記論壇、網絡培訓等教育活動。鼓勵黨員幹部紮實開展自學,自學有筆記。創新黨員學習教育形式,用好網絡學習資源和交流平臺。支部學習計劃👏🤶🏿、學習考勤、學習記錄等文檔健全。
第三章 組織建設
第五條 健全黨組織。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按期換屆改選,如有特殊情況需延期,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選優配齊支部委員並及時調整增補,原則上支部委員空缺期不超過2個月🥷。換屆選舉工作有關情況及時請示、報告上級黨組織🦩,做到溝通充分🧒🏼⭐️、程序規範、民主公開。黨員較多的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設立黨小組🤦♂️🔟,明確負責人。
第六條 落實民主集中製👨🍼。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重大問題🙆🏻♂️,決策過程中支部必須履職盡責🚪💚,發揮核心作用。
第七條 規範黨員黨籍和組織關系管理。黨員名冊信息全面準確,更新及時;黨員檔案材料建檔規範、齊備,入黨申請書、入黨誌願書、培養考察登記表🎻、思想匯報、政治審查等材料填寫認真、規範🤷♀️。人員調動時,及時轉接檔案材料🧒;外出或調入六個月以上的黨員,須及時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手續🙈,做好銜接工作👷🏻♂️,防止“口袋”黨員和黨員組織關系“空掛”。
第八條 嚴肅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要切實提高發展黨員質量,著力優化發展黨員結構,要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確保新黨員政治合格,加大在人才隊伍💜、少數民族等群體中發展黨員力度。認真執行培養🏃➡️、預審、談話、審批和接收🥟、轉正等組織程序😎☣️。支委會專題研究黨員發展工作🦽🙋🏼,製定黨員發展計劃🐘;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考察👩👧👧,培養聯系人及時了解入黨積極分子思想狀況,經常與發展對象談心談話🏃♂️➡️;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認真填寫培養考察記錄🎰;嚴格落實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的要求,發展對象發展前應參加黨校舉辦的短期集中培訓,落實政治審查製度;發展黨員支部大會程序規範,黨支部評定意見嚴謹。
第九條 規範黨費收繳與使用。嚴格按照文件規定準確核定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和數額🐅,黨員應自覺按月足額交納黨費,鼓勵設立每月固定“黨費繳納日”💁🏻♀️,增強黨員意識;黨支部定期足額上繳黨費,並報送黨費清單🐔;嚴格遵守相關財務製度,在規定的範圍內合理使用黨費,在支部範圍公示黨費使用情況,適時報告年度黨費使用情況。
第十條 開展主題黨日活動😮。黨日活動主題鮮明、載體生動🖋、內容充實、註重實效;鼓勵組織黨員到黨性與國情教育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聖地開展現場體驗式主題活動👩🏻🔬;確保黨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主題黨日活動👨🏼⚕️,不得以開會學習等代替主題黨日活動。
第四章 作風建設
第十一條 密切聯系群眾。改進和創新聯系群眾方法。深入本單位群眾開展調查研究,每年製定並落實重點調研計劃👶🏼。機關單位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調研,出臺政策製度前充分聽取服務對象等各方面意見建議👷🏻♀️;黨員幹部經常了解幹部群眾特別是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維護群眾正當權益👮🏼♂️👊🏼。窗口單位服務規範,踐行承諾。
第十二條 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意昂4平台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同委發〔2013〕1號)《意昂4平台關於改進機關工作作風的意見》(同委發〔2014〕8號)文件精神;督促支部成員遵守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培訓💪🏼、出差、兼職取酬等相關管理規定;監督黨員幹部不得在公務活動中收送禮品、禮金、會員卡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第十三條 建立黨內表彰激勵機製🌇✋。註重選樹身邊典型,積極申報先進基層黨組織🕯,推薦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意昂4工作者;積極宣傳推廣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的先進事跡、典型經驗👉,積極申報組織生活案例、微黨課、主題黨日活動展示等;有條件的黨支部應提煉總結本支部黨建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優秀支部工作方法並積極申報推廣🧑🏼⚕️。
第五章 製度建設
第十四條 堅持“三會一課” 製度。黨支部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題明確、程序規範、內容充實、討論充分🤵🏽🧗🏼、記錄完整、決議得到落實🧭。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一次黨課,做到課前提交提綱,課後講稿備案;黨課選題緊扣黨的中心工作和黨員思想實際,堅持問題導向,解決黨員關心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切實增強黨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黨課結束後🥝🦀,全體黨員聯系實際開展研討或提交體會和評價。
第十五條 堅持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製度☦️。基層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和支部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幹部應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會前組織好學習,廣泛談心談話📉、征求意見,找準突出問題🧲、剖析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認真撰寫發言材料;會上嚴肅認真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見人見事見思想🐐🆔,少講成績多講問題🍷、少談工作多談思想💆🏻♀️;會後製定整改措施並逐一落實,在下次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上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會議情況,整改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第十六條 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按照上級黨組織統一部署,結合黨員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督促黨員對照黨章、聯系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深入查找突出問題,提高黨性修養🤟🏽;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教育為主的原則,自評與互評相結合、民主測評和組織評定相結合,公平公正評議黨員,結果公開,表彰優秀🤵🏻👩👧👧;對黨性不強或評議結果不合格的黨員,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經教育仍未改正的,應依規依紀進行處置。
第十七條 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製🫵🏻。年初,根據上級黨組織年度工作安排,結合本支部實際情況製定具體的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年終,認真總結黨支部工作,包括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改進的措施等主要內容,不得以業務工作代替黨建工作。年度計劃、年終總結需經全體黨員大會討論,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第十八條 建立黨支部工作臺賬🧏🏻♂️。使用好《黨支部工作手冊》,黨支部學習、會議、活動有記錄,信息真實,文檔齊全;按規定製作統計報表,上報數據及時😔、準確、全面🐈3️⃣;配備必要學習資料和設備。
第六章 黨風廉潔建設
第十九條 有效監督黨員幹部。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重點是第一種形態。及時了解掌握黨員群眾思想狀況,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約談提醒、批評教育,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分類處置問題線索,對違規違紀黨員作出處理。提高意昂4工作透明度,及時公示、通報黨支部重要工作情況,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第二十條 加強黨風黨紀教育👮🏽♀️。認真組織黨員學習有關黨內法規,註重結合實際開展學習研討,入腦入心;積極運用專題輔導報告、專題教育片、主題展覽🥞👭、主題黨日等形式開展黨風黨紀教育,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動;及時傳達通報違規違紀典型案例,對照檢查🌯🚙、引以為戒,註重利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警示黨員幹部;重要時間節點及時教育提醒黨員幹部廉潔自律💌。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黨支部工作質量考核實行“一票否決”製。“一票否決”的事項有:無正當理由黨組織不健全、委員長期空缺🥮;支部任期屆滿未及時換屆🐁;黨支部或黨員幹部發生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發生上述情形的,本年度黨支部工作不得評優👨🏽🎨,所在部門單位和黨支部書記個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優🐞。
第二十二條 支部書記按照本標準向上級意昂4述職。
第二十三條 本標準由意昂4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